江苏多地发布通告:严禁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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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地发布通告:严禁携带!

  日期:2023-11-17 作者: 新闻中心

  近日,江苏省多个城市发布了关于严禁携带充电宝、锂电池等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这一举措旨在加强安全行车管理,保障车辆运营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交运规〔2021〕2号)中的相关规定,我们来看看具体有哪些要求。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物质以及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物品。而对于充电宝和锂电池的携带和托运,也有一定的限制。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我们大家可以看到,旅客可以携带标识清晰的充电宝和锂电池,但是总数量不允许超出5块,并且每块充电宝或锂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允许超出100Wh。如果超过这个限度,就需要按照危险品做处理,不能带上车。同时,为了确认和保证安全,旅客还需谨慎保管好自己的充电宝和锂电池,避免在车上发生意外。

  除了对充电宝和锂电池的限制外,该文件还对其他一些可能会影响到公共安全的物品进行了详细说明。例如,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是绝对不允许携带和托运的;此外,宠物、活禽等动物也是被严格禁止带入车内。

  总之,为了确认和保证广大乘客的安全,各地区政府部门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强对乘车人员的安全检查。在此,我们也提醒各位市民朋友,遵守相关规定,一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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