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日期:2024-09-01 作者: 锂电机架式UPS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0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金额为29.8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48,227.30万元,依据公司与承销总干事、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扣除承销费用人民 10,175.33万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051.97万元,已于2016年6月23日前全部存入本公司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 7447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87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4年1-6月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18,652.62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4,600.00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48,970.02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54,370.02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35,717.4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840,040.89万元,对母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357,004.4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4,785.56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91,830.88万元。

  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8,998.28万元(含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额42,777.19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2016年6月、2016年12月和2018年8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福码大厦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余额为88,998.2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 7447 活期 393,363,482.12

  3 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 7956 活期 232.15

  4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 4858 活期 795,430.02

  5 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 5106 活期 35,557,579.50

  6 上海中船重工船舶推进设备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 5119 活期 34,892,705.71

  8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 3495 活期 113,986,604.24

  9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8137 活期 69,213.80

  10 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8536 活期 57,240.17

  12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5645 活期 149,122.65

  13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8412 活期 25,318.84

  14 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8784 活期 315,684.60

  15 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5389 活期 132,005,502.92

  19 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码大厦支行 3050 活期

  本报告期内,公司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 18,652.62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4,600.00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48,970.02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54,370.02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35,717.40万元。

  在这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顺利利地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如下表:

  海工及舰船综合电力发配电系统及汽轮辅机总装总调及核心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22.40

  2016年 12月 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22.11万元。

  决策程序 起始时间 批准有效期 补充流动资金限额(万元) 是否如期归还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年2月27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107,941.50 是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年5月23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83,050.00 是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7年8月10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600,000.00 是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8年2月9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107,941.50 是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8年5月17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83,050.00 是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8年6月27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35,000.00 是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8年7月25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37,950.00 是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9年2月26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147,528.75 是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19年8月7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553,370.00 是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2020年3月19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643,500.00 是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1年3月16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689,216.75 是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2年3月16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631,117.25 是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3年3月16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408,099.25 是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4年3月25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398,554.25 尚未到期

  (一)2018年6月11日、2018年7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326,000.00万元,占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净额的24.36%。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变更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 200万千伏安时工业(储能)用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调减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海工及舰船综合电力发配电系统及汽轮辅机总装总调及核心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工业高端及舰船特种大功率传动装置制造条件建设项目”、“燃气轮机核心部件试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船舶动力配套件生产及xx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3、终止募投项目:“舰船与工业用40MW燃气轮机研发项目”、“舰船及工业用蒸汽动力装置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端蒸汽动力装置验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新增的募投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收购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出资参与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出资参与设立中船重工(重庆)西南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

  (二)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60,441.00万元,占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净额的4.5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调减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2、终止募投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调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结余的41,041.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 212,407.35万元,占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净额的15.87%。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减“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2,407.3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出现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出现重大变化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新增 4,457.00 4,457.00 6.00 -4,451.00 0.13 — 否 该项目按照原选定的建设位置上方有京广高铁通过,为最大限度保障高铁安全运作,该区域不允许再开展项目建设,需调整项目建设地点。 截至目前,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一步论证。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出现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出现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是受国际形势影响,国外发达国家出口管制,导致进口设备交付时间拖期,其中,重要核心设备(定子中频率感应钎焊设备)预计2024年9月份才到货,对整个生产线调试安装调试产生重大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二是建设内容中需填海及地基处理,原计划2019年办理下来的填海手续于2021年1月办理下来,导致相关联的内容无法实施。目前,考虑到一是由于土地性质原因,武汉综合电力系统工艺设计中心建设用地无法落实,二是通过市场调查与研究及技术改进,对原工艺方案进行了优化,拟调减相应建设内容及投资,研究论证方案已基本形成。2:银系列新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022年3月,完成了VC银粉150吨/年生产能力。由于该产品属于化工类,正在试生产办理验收。其他能力尚未形成的原因见下:随着光伏技术的迭代,商品市场不断发生明显的变化,建筑设计企业结合最新市场情况及自身银粉等产品的技术发展,拟对建设目标来优化论证,导致项目拖期。 目前,通过市场调查与研究并最大限度地考虑自身产品情况,拟增加部分利润率高的新产品产能,调减部分利润率低的产品产能,研究论证方案已基本形成。 3: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大连厂区),已于2021年7月建设完成,有利于低速柴油机关重件的加工质量提升,保障了低速柴油机整机试验交付;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青岛厂区),于2021年7月形成双燃料低速柴油机的研发和总装能力。宜昌厂区100万马力船用低速柴油机总装能力迁移至青岛厂区的需求尚且没完成的原因见下:建设内容中需填海及地基处理,原计划2018年底办理下来的填海手续于2023年5月办理下来,导致相关联的内容无法实施。目前,考虑液氨、甲醇等低碳、零碳燃料低速机需求旺盛,拟调整相关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 4:船用低速机关重件配套及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2019年12月,已建设完成船用低速机关重件100万马力的配套能力,并产生了效益。项目拖期原因见下:一是该项目与科工局节能减排项目拼盘建设,论证方案需最大限度地考虑军工建设需要(满足相应环保和安全要求),论证过程较长。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宜昌当地环保要求日趋严格,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中心居民区附近,多次被环保投诉。为满足环保要求,多次论证电炉除尘方案,导致项目建设拖期。目前,考虑到周边低速机关重件供应链日益完善,配套目标市场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为节约投资,降低市场风险,拟调整投资、规模和相关建设内容。 5: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保定部分),2023年12月份,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项目拖期原因:一是考虑到近年来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新能源领域等方面的变化,由于铅酸电池和锂电池产业政策(双积分、消费税等)调整,造成较大不确定性。二是从节省本金的角度,充分整合现有子分公司现有检验测试条件,减少新增研发能力投资,对原计划实施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论证优化。三是考虑研发人才需求的真实的情况,部分研发工作逐步转移到高品质人才聚集的上海地区,拟对原计划实施的相关条件来优化;因产品检验测试需求变化等,对项目中的检验测试平台条件来优化调整。四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新趋势,考虑后期经营成本和公司实际使用需求,对项目建筑单体数量及面积来优化论证。综上,为充分的利用现有条件,节省本金,正在 开展项目论证工作,拟调减建设内容及投资。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淄博部分),2023年11月份已建设完成,达到建设目标,提高了研发技术水平和检验测试能力。 6:年产200万千伏安时工业(储能)用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保定部分),2023年6月份已建设完成,达到建设目标,形成了检测包装能力。项目拖期:受锂电池影响,铅酸蓄电池技术路线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该方案工艺路线需随市场变化调整,论证周期延长,导致项目拖期完成。年产200万千伏安时工业(储能)用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淄博部分),2021年7月, 形成30万千伏安时工业(储能)用蓄电池生产能力,已产生效益。项目拖期:一是受国际形势影响,国外进口设备生产和运输周期较长;二是2020年国家对铅酸蓄电池生产线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生产的基本工艺需调整,相应的部分核心设备(正生板制造系统)指标需调整,该设备需从国外进口。考虑到进口费用较高、时间比较久,同时为解决“卡脖子”问题,建筑设计企业自研该设备。该设备为国内首台套,研制及调试时间比较久,2023年下半年研发完成,实现了核心关键设备自主化,2024年6月陆续安装。 7:新建年45,000吨铅酸蓄电池壳体注塑加工生产线月,完成土建工程。截至目前,已形成38000吨铅酸蓄电池壳体注塑加工能力,已形成效益。该项目拖期原因:一是该项目计划建设成为自动化、数字化水平较高的生产线,为国内领先、国际领先水平。二是项目中采用了较多的新的联合开发技术,立体仓库、码垛系统等设备均属于联合开发,技术验证过程存在一定的周期,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三是为提高注塑生产线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投资,剩余7000吨产能生产线中核心设备(气道盖滤气片自动焊接、AGM电池栓自动组装等)采用了自研,均为国内首台套,研制和调试生产时间比较久,2023年12月研制完成,2024年3月完成调试,该生产线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预计2024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8: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2019年12月,已达到建设目标一半的能力,形成年产200万只生产能力,已产生效益。受新能源行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汽车主机厂对铅蓄电池产品的使用需求和技术路线快速变化,呈现小型化、备电式等趋势,汽车主机厂对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的产品类型持续变化,还未形成行业成熟的产品技术模式,对蓄电池市场和产品品种类型造成不确定性影响,为保障资金安全,暂缓200万能力建设;同时,该项目受到地方政府全力支持,给予了铅排放环保指标等政策支持,若调减该生产能力,则难以再获得相应指标审批。鉴于上述原因,导致剩余200万只能力未实施也未调减。 目前,随着锂电池的逐步发展,目标市场存在比较大不确定性,为确保投资安全,建筑设计企业审慎控制投资,拟调整部分生产能力。 9: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按照原选定的建设位置上方有京广高铁通过,为最大限度保障高铁安全运作,该区域不允许再开展项目建设,需调整项目建设地点。截至目前,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一步论证。

  项目可行性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8年7月9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8年7月9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子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下属子公司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用资金215,883.00万元的 50%为上限,临时补充相应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总计不超过107,941.5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该款项2018年2月份已归还。

  2、2017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企业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3,05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款项 2018年5月已归还。

  3、2017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款项2018年8月已归还。

  4 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子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107,941.5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所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该款项于 2019年1月已归还。 、 2018 年 2 月

  5、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83,0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该款项于2018年8月已归还。

  6、2018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武汉长海电力推荐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为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子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相应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为不超过公司拨付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 50%,合计不超过35,00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款项于2019年6月已归还。

  7、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下属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下属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为不超过公司拨付下属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50%,合计不超过37,950.00万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款项于2019年7月已归还。

  8、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子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7,528.75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部分子公司流动资金。其中96,600.00万元于2020年2月已归还;因卫生公共事件影响,海王核能10,050.00万元于2020年3月已归还。至此,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9、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子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3,370.00万元。该款项于2020年3月已归还。

  10、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43,50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11、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89,216.75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年9月16日提前归还募投资金15,250.00万元,11月1日提前归还募投资金7,100.00万元。

  12、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需要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31,117.25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2022年12月29日提前归还募投资金31,850.00万元。

  13、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8,099.25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14、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限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8,554.25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关产品情况 1、2016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决议额度内,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与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签署了《单位通知存款开立协议》及《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协议》,共使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亿元。截至2016年12月13日,50亿元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6772期人民币结构性打理财产的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989.04万元,公司将本金50亿元收回到募集资金账户。30亿元的七天通知存款,获得收益人民币1,515.15万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计划及募投项目进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继续予以保留。具体请参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

  2、2017年1月2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截至2017年4月20日,50亿元的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989.04万元,公司将本金50亿元收回到募集资金账户。具体请参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到期收回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3、2017年4月2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2017年7月24日(21日理财到期,24日资金到账),50亿元的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989.04万元,公司将本金50亿元及3,989.04万元理财收益收回到募集资金账户。具体请参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到期收回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4、2017年11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以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存期90天,年利率4.30%。2018年2月已归还。具体请参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2017-076)、《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88,998.28万元,结余原因是因为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除投入募投项目外,也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本期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期实现的效益 是不是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出现重大变化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4,457.00 4,457.00 0.00 6.00 0.13 否 该项目按照原选定的建设位置上方有京广高铁通过,为最大限度保障高铁安全运作,该区域不允许再开展项目建设,需调整项目建设地点。截至目前,结合公司实际发展 需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一步论证。

  海工及舰船综合电力发配电系统及汽轮辅机总装总调及核心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海工及舰船综合电力发配电系统及汽轮辅机总装总调及核心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37,300.00 37,300.00 1,547.66 34,224.36 91.75 2024年10月 否 否

  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 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25 78.17 2024年12月 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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