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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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4-08-18 作者: 产品中心

  近年来,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迅猛,与此同时,该行业内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时有发生。

  因认为北京亿马先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亿马先锋公司)拥有的一件名为“一种安全锂离子电池单元及安全锂离子电池组”(专利号:ZL9.5)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存在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等缺陷,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比克电池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下称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经审理,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于2023年9月27日作出第56322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下称无效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该无效决定作出后,亿马先锋公司就该审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后又撤回起诉。目前,该审查决定已生效。

  涉案专利曾引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侵权纠纷,且涉及的经济利益较大,因此,上述审查决定作出后,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锂离子电池具有单位体积内的包含的能量高、循环常规使用的寿命长、环境污染小等特点,目前被大范围的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计算机、移动电子设备上。不过,锂离子电池的耐热性对温度、过充、挤压或碰撞较为敏感,尤其是对于新能源汽车中的锂离子电池组而言,大量单体电池组装在电池箱中,电池之间的热耦合效应使得热管理更为复杂,因此,提高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是锂离子电池领域主攻的一项关键技术。

  为解决以上问题,以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等为代表的国内锂离子电池厂商纷纷加大研发力度,进行技术创新,进一步保障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

  涉案专利是锂离子电池安全领域的一项研究成果。该专利由案外人于2006年4月申请,于2008年12月取得授权。涉案专利说明书记载,该专利主要解决当锂离子电池组中个别单体电池爆炸燃烧时如何不波及相邻的单体电池,进而避免整个电池组爆炸。其发明构思是在锂离子电池组中的个别单体电池发生爆炸燃烧时,其中的导热导电连接体将个别单体电池爆炸燃烧所释放出的热量及时收集并迅速分散至所有电池,以整个电池组代替单体电池作为热的吸收体,大大降低电池组的温度上升,阻断电池连锁爆炸,进而达到安全的目的。

  2012年5月,涉案专利转让至亿马先锋公司名下。该公司是一家电动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商,致力于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和驱动控制管理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比克电池公司同样是一家锂离子电池制造商,该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圆柱、方型和聚合物电芯,以及电池封装、电池解决方案等,主要使用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2020年5月,亿马先锋公司以侵犯其涉案专利权为由,将比克电池公司等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随后,比克电池公司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为由,就涉案专利向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经审理后作出无效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

  2022年12月19日,比克电池公司再次就涉案专利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受理该案后成立合议组,于2023年6月19日举行了口头审理。

  比克电池公司代理人在接受本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其主要观点为:涉案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其中,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中所涉及的包含技术参数的计算公式对诸多因素进行忽略或者理论上的假定,且说明书没提供任何实验数据加以证明。此外,涉案专利说明书没有完整描述如何通过导热导电连接体实现单体电池爆炸燃烧瞬间所产生的热量及时分散至电池组中的其他单体电池。

  根据无效决定书记载,对于比克电池公司此次提出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亿马先锋公司辩称,涉案专利通过科学严密的热力学技术,计算出电池单元中通过导热导电连接体直接相连的电池单体的最小单体数,从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能够实施涉案专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解决涉案专利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

  该案主审员顼晓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合议组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经审理认为,涉案专利说明书缺失对热传导关键技术方法的描述,导致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依据其所掌握的普通技术知识,按照说明书公开的内容,没办法实现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此外,涉案专利记载的计算公式是在多个特定条件或者理想条件下推导得出的,对诸多因素进行忽略或进行理论上的假定,必须依赖实验数据加以验证,否则所属领域技术人没办法合理预期上述计算公式能否解决其技术问题。

  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第56322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随着锂离子电池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呈现高发态势,尤其是含有参数特征的电池领域发明专利申请迅速增加。由于参数特征的表现形式呈现出日益多样化的趋势,这不仅给这类发明创造的授权、确权程序带来新的挑战,也对业界的技术创新影响巨大,因此,该无效决定的作出具备极其重大指导意义。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金林在接受本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该无效决定对含有参数特征的电池领域发明专利充分公开的审查标准给出了全面、具体、可操作的指导案例。《专利审查指南》充分公开条款的审查要点有两个:其一,技术方案本身是否充分公开;其二,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方面是不是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对于这两个方面,该案审查决定均进行了充分审理和论述。

  “该案确立了含有参数特征的电池领域发明专利充分公开的具体审查标准,及时回应了业界关切,将对新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陈金林进一步表示,含有参数特征的专利通常具有难无效、难规避的特点,因为,一方面,由于含有参数特征的电池领域发明专利权利要求包含特定参数特征,例如包含有特定公式,具有很强的独特性,往往难以通过检索类似现存技术而用新颖性和创造性条款将其无效;另一方面,含有参数特征的电池领域发明专利往往限定出一个较大的保护范围,企业规避成本比较高。该案确定的含有参数特征的电池领域发明专利充分公开的审查标准,不仅有利于减小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各方争议,并且对企业在布局含有参数特征的电池领域发明专利时怎么样做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也有着非常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多位业内的人表示,该案是含有参数特征的电池领域发明专利的典型案例,该案的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此类发明专利说明书提高撰写质量、增强其授权和确权的可预期性,提升业界的技术创新动力。该案的审理还可以对社会公众和业内同仁起到积极的参考和指引作用。

  作为含有参数特征的锂电池领域发明专利的典型案例,该案从两个方面阐释了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的判断标准,具有示范作用。一是,对于技术效果可预测性较低的技术领域,如果技术方案中包含参数的计算公式是在诸多特定条件或者理想条件下推导得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合理推知其能否取得预期的技术效果,则说明书需要记载相应的实验数据加以证明,否则说明书不足以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二是,如果说明书的描述不完整,缺失对某些关键技术方法的描述,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公开的内容没办法实现上述缺失的技术方法,完成上述缺失的技术方法所对应的任务/设想,进而没办法实现本专利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则说明书没有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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